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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林承毅(林 事務所 執行長)

前言

過去幾年,隨著議題及模式的發展,社會上流行交互採用諸項的專有名詞,像是:地方創生、社會創新、社區設計、體驗設計、服務設計等,如要綜觀其發展脈絡,不外乎是以「人本」為核心、以「問題」為導向、以「設計」為思維、以「參與式」為手段,所展開之各式相異形式及目的的實踐行動。名稱的不同可看成是對應到了不同發展路徑、領域之下的必然,但無論如何稱呼,這樣的創新模式要追求的,其實皆為了「許社會一段更有機會且美好的未來」。

新進步價值觀的行動追求

確實,如要回顧不同領域的標竿案例,通常劇本會是這樣寫的:每一天或某個時刻,一位有心、有願,或具察覺力、同理心、公共意識較高的人,因看不慣某些現況及狀態,決定不顧身邊的人從世俗價值所給予的善意提醒,自顧自願挺身而出,展開實際行動,期待能改變成真。通常這樣的力量一開始普遍不大,但當議題得以引動改變,或者擴大倡議行動,後續通常會注入更大能量,最終,社群、社會或社群的未來,都將因此變得更為進步、安適以及美好。

 

無論是我常在演講中提到的「安居樂業是地方創生的終點」概念(註1);或者就如同日本知名LOHAS雜誌SOTOKOTO指出編輯長提及「well-being」狀態的追求,幸福或許是一種抽象狀態,但背後也呈現著社會演進下所追求的價值觀,就如同聯合國2015年提出引導世界發展基準的永續發展指標(SDGs),再到近期企業奉為圭臬的進步價值(ESG),當這類進步概念成為普世價值,也讓我們不禁想要回到原點來探討,如何在行動初期懷抱「設計思維」?

行動的投入初心

「承毅老師,每次審查時,許多委員都要我們去跟社區合作,但當我們要去跟社區談合作時,心中就會開始產生一種疑惑,到底我們要採用自覺對的模式,還是地方人士喜歡的方式?」這是經常在地方現場,會被團隊問到的問題。

 

而通常聽到這樣疑問,我會請團隊好好想一想,這是誰的行動?彼此的利害關係為何?行動主客體之間的關聯性為何?

 

或許大家會說,設計思考告訴我們要「以人為本」啊!既然要協助社區,要讓地方活化、創生,不就是要好好聆聽在地的聲音,來協助他們,讓他們更好?如果我們的方式,他們不認同,不就前功盡棄了,還會被人家說,你們是一群來做自己的外來者….

 

確實,這樣的思維一點都沒錯,但所謂「人本」,就是聆聽他們心聲,並依照他們所許下的願念來執行嗎?

 

我想說一句比較不客氣的話,如果是這樣,那問題早就該解決了,不會留到現在。目前所有的社會實踐行動,是為了補足「社會失能」的缺口而來,也就是在過去地方治理下,窒礙難行或找不到好解法所致。另外再試想,從各級的代議制,除了行監督之責,不就是在爭取各式資源,期待能挹注地方使其更好嗎?但這樣許願式或爭取表面資源的模式,通常花在一次性硬體或者短效的軟體面向,成效也往往有待商榷。因此,民間介入模式常帶著「外人之眼」,反而能更為客觀,甚至宏觀的來尋求解方,並從根本入手,較沒包袱,也較不看重所謂「現實利益」,也更為關注於內容的永續性。

 

再舉一例來探討,談論地方發展時,我們常會認為不該舉辦一次性宣傳推銷型活動,而應投入更多資源在品牌行銷及策略上,但回過頭來看,地方的人反而常會犯了行銷的近視症;或是因為好不容易有資源挹注,選擇救急入袋為安,因為今天都不一定能過得去,哪有能力與心力去思考未來。最後,在缺乏品牌意識下,造成彼此在行動及認知上出現很大歧見及相互拉扯。

 

 

找到社會實踐三大構面之間的平衡

所以到底如何能以「設計思維」來推進社會實踐?是不是為了落實人本,就好好聆聽當地居民的想法?那麼如果居民表示,想要有快點有發展、求短效,是不是就多辦活動、拚現金,滿足他們期待就好,還是能嘗試進一步解讀及轉譯居民表達背後的目標,找到更好的發展路徑呢?我想當然答案很清晰,任何的行動都該是在深度理解之後,產生理解與洞察,謀定而後動,如果一意孤行與在地完全去脈絡,又常會不經意被貼上,是一群外來者來此蹭議題的標籤,所以該如何是好?

 

那就來看,每每在談社會實踐時,都會論及的社會實踐交集三圓圖。

首先,通常實踐者的行動展開皆是本著若干緣分而來,有切身性、使命、熱情來引動同理共感。當他認為非做不可,行動展開就是必然。所以,任何行動都不可忽略行動者的意念及對於美好未來的想像,理想為何,帶著信念來投入。

 

以此為起頭式展開投入,接下來必然會建構人力關係,與利害關係人產生相互連結,而透過互動來行脈絡化、沈浸真實狀態,並透過主客觀模式,在掌握問題及方向後,從現象中來洞察。畢竟,在地的真實需要,通常不會由對方告訴你,而是透過你的以身為度來覺察,這個概念就猶如當年蘋果電腦創辦人Steve Jobs分享,他的公司從來不做市場調查的例子有異曲同工之妙。所以關鍵是什麼?是他們不重視客戶嗎?當然不是,而是認為與其聆聽表面而為,更因從行為及言語交互洞察,最終不是盡信而是超越,因為兩者之間如何各為主體,相互交融才是關鍵。

 

但這樣就結束嗎?當然還沒有。別忘了過去兩年的悲劇,光一個Covid-19就把全球搞得人仰馬翻,所以社會實踐能不顧社會總體狀態與發展嗎?當然不行,最終還要把這個總體的因素加上去,讓三者能相互平衡,才是最終社會實踐的「焦點」。

 

而這樣的樣態,似乎與設計思考出現似曾相似的邏輯。首先,在設計思考的第一個環節所談及的同理及共感,其關鍵就在於「探索」,而在探索之前期,建構問題意識及理解非常重要,所以你的想法為何,對方的認識又為何呢?相互集結探討之後,就來到「定義」,找出箇中關鍵,而後透過創意的實踐模式來解決問題,因此,需要創造,也許要落地時間,就如同設計思考般,絕對關鍵往往都在於前端,先有透徹理解並形成策略,再經由創造力以及實踐導入,通常都可水到渠來。要造就這樣的能力,就在於「設計思維」的建構及落實之上。

結語

讓「設計思考」的思維及工具更被地方以及社會所用,透過人本的概念來改變過去的諸多慣性,盡可能力求直擊根本問題,方能得到更好的解決模式。當然,如要成就一個社會實踐的行動,關鍵仍在於能否達到應有的平衡感,我想這是一個亟待努力的目標。當社會習於從設計思維背後的問題意識來帶動改變,人人是設計師的時代也儼然到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