團隊績優教師獎勵與遴選
為鼓勵致力於大學社會責任與熱心社會實踐服務之教師,社會實踐與發展研究中心依據「國立中山大學延攬及留住大專校院特殊優秀人才實施規範」訂定「社會實踐團隊績優教師獎勵與遴選要點」。針對本校現任專任教師、約聘教師、約聘研究人員(不含博士後研究人員)。以跨科系、跨領域或跨校合作推動為原則,獎勵強化大學與區域之鏈結,協助地方發展與升級,進行產學合作、文化保存、地方創生、社會創新等服務之績優人員,以展現大學社會責任與開創社會行動價值。
辦法說明
一、依據本校「國立中山大學社會實踐團隊績優教師獎勵與遴選要點」辦理。
二、請貴團隊符合本要點獎勵對象者,請填具附錄「國立中山大學社會實踐團隊績優教師推薦與佐證資料表」,經推薦單位/推薦人核定後於110/10/13(星期三)下午5時前,將紙本送至社會實踐與發展研究中心彙辦,逾期視同不提出申請。
三、遴選作業分三階段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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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階段(初審階段):由各社會實踐類計畫主持人檢送推薦表及相關佐證資料提送本中心辦理初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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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階段(複審階段):由本中心提送「社會實踐團隊績優教師審查小組」討論,推薦名單排序後提送研究發展處(十月中旬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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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階段(決審階段):由研究發展處提送本校團隊績優教師審查會議核訂獎勵人數及獎勵基數,依程序辦理。
如有相關疑慮請洽詢本案承辦人-社發中心行政企劃組陳懿珊,分機5845。